(略) (評分法)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 (略) 政區(qū)域內(nèi)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shè)項目, (略) 市 (略) (核準機關(guān)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成發(fā)改政務(wù)審批函[ * ]4號 ) (略) 。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yè)主: (略) (略)
2.2 建設(shè)地點: (略) 市
2.3 項目規(guī)模:約 *** 平方米。2.4 計劃工期: * 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 * 年 * 月
2.5 項目總投資: *** . * 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 *** . * 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 不作要求 。
3.2 申請人業(yè)績要求: * 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房屋建筑類分類項目業(yè)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 * 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yīng)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 * %(0至 * )。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申請。
4.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申請 (略) 免費下載比選文件。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gòu)( (略) 免費注冊), (略) 之日起至 * 日 * 時 * 分(申請截止時間。 (略) 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為 (略) 時間), (略) (略) (www. *** )自愿報名。
4.2 比選技術(shù)服務(wù)費 * 元。
5.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 (略) 市公共資 (略) 本項目開標室( (略) 市天府大道北段 * 號天 (略) 7號樓)。
5.2 代理申請書應(yīng)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評審和隨機選擇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guī) (略) 按第 * 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jīng)評審得分在 * 分( * 或 * 或 * 或 * 分 * 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 (略) 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 (略) (略) (略) 。
8.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 (略) (略)
地 址: * 川省 (略) 市 (略) 區(qū)濯錦東路 * 號
郵 編: * 0
聯(lián) 系 人:高先生
電 話: ***
傳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