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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加格達奇工務段2026年勘察設計咨詢業(yè)務外包
(招標編號:JGLQ(略))
招標文件
招標人: (略) (略) 加格達奇工務段
2026年2月
目 錄
(略) (略) 加格達奇工務段2026年勘察設計咨詢業(yè)務外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 (略) (略) 加格達奇工務段2026年勘察設計咨詢業(yè)務外包招標人 (略) (略) 加格達奇工務段。招標項目資金來自成本費用及安全生產費等。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招標業(yè)務外包的名稱、類別、工作量、交工驗收地點、包件劃分等詳見本公告附表1。
1.執(zhí)行的技術標準:《 (略) 及信號標志牌》(TB/T2493-2018)、《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普速部分)(TG/01-2014)、《 (略) (略) (略) 橋隧建筑物修理實施細則》(哈鐵工〔2022〕105號)、《 (略) 基大維修規(guī)則》 ( 鐵運[2008]96號 )等。
2.維保條款:在施工中發(fā)現(xiàn)設計有明顯遺漏或錯誤時,設計單位負責無償對設計文件進行 修改或補充, (略) 審查通過的設計變更。
3.售后服務及要求:按委托方要求,根據現(xiàn)場實際按照相關設計規(guī)范、標準制作設計方案及圖紙,并提交給委托方。
4.其他需具體明確的技術要求:設計方應對委托方的技術咨詢進行及時答復。不得將本委托的設計工作全部或者部分轉包給第三方。設計調查與現(xiàn)場差異時,設計方需無條件去現(xiàn)場核 實,不得影響委托方正常施工進度。設計費用以加格達奇工務段采用設計單位的設計方案實施項目為準,如本項目中存在未能納入本年度實施的項目,設計方應配合前期調查及測量等工作 ,但由于該項目未能實施,委托方不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投標人須具備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性質要求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并能夠提供所需服務的供應商。
2.注冊資金要求
注冊資金無要求。
3.體系認證或資質認證要求
投標人需具備鐵道行業(yè)(略)(Ⅱ)級及以上設計資質證書,投標時提供復印件。
4.供貨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五年任意一年,投標項目 (略) (略) 所屬單位合作的業(yè)績證明,需要提供合同復印件。
4.1.經營記錄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網址:“http://**.cn”)
(2) (略) 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網址:“http://**.cn”)
(3)在近三年內,企業(yè)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機關認定的行賄犯罪行為。(網址:“http://**.cn”)
(4)在近三年內,企業(yè)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紀檢監(jiān)察組織認定的 (略) 企業(yè)人員送禮金、禮品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行為;未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業(yè),或被暫停、取消報價資格;擬供外包業(yè)務未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暫時停產或停止使用。
(5)未 (略) 暫停接受參與采購活動,或暫停采購、使用相應物資(設備)
(6)未 (略) (略) 及其附屬企業(yè)、分支機構等存在訴訟案件。
以上內容(1)—(3)投標人提供截圖,(4)—(6)投標人須提供承諾函響應。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5. 招標文件的獲取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2月13日15:0 (略) 上報名(QQ郵箱:*@*q.com,上傳報名表(詳見附件一表2),以郵箱顯示的報名時間為準,超過時限不予受理。
5.2上傳報名表后,投標企業(yè)應及時技術咨詢人聯(lián)系,由技術咨詢人郵箱回復招標文件。投標企業(yè)制作投標文件,投標文件包括報價單、各種資質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統(tǒng)一裝訂成冊,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6. 投標文件的遞交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6年2月13日15時00分,
6.2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投標文件須于開標當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遞交至黑龍江省大興 (略) 加 (略) (略) 46號加格達奇工務段。屆時請參加投標的單位派代表出席開標儀式。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在 “ (略) (http://**)”上發(fā)布。
8. 聯(lián)系方式8.1招標人: (略) (略) 加格達奇工務段
項目立項人:
立項人電話:
技術咨詢人:楊先生
技術咨詢人電話:(略)
附表1:項目需求一覽表
采購編號:XXXXXX
項目名稱: (略) (略) 加格達奇工務段2026年勘察設計咨詢業(yè)務外包
包件號 | 采購項目 | 主要內容 | 計量單位 | 數(shù)量 | 項目地點 | 計劃工期 | 最高限價(%) |
A01 | 加格達奇工務段2026年勘察設計咨詢業(yè)務外包 | 加格達奇工務段2026年項目勘察設計、造價咨詢服務(含施工圖) | 項 | 1 | 加格達奇工務段管內 |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3 |
A02 | 加格達奇工務段2026年勘察設計咨詢業(yè)務外包 | 加格達奇工務段2026年項目勘察設計、造價咨詢服務(不含施工圖) | 項 | 1 | 加格達奇工務段管內 |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0.41 |
注:投標人投標報價不能超過最高限價,否則 (略) 理。
條款號 | 條款名稱 | 編列內容 |
1.1.2 | 招標人 | 招 標 人: (略) (略) 加格達奇工務段 地 址: 郵 編: 聯(lián) 系 人:楊先生 電話(傳真):(略) |
1.1.3 | 招標代理機構 | 名稱:/ 地址:/ 聯(lián)系人:/ 電話:/ |
1.1.4 | 招標項目名稱及編號 | (略) (略) 加格達奇工務段2026年勘察設計咨詢業(yè)務外包 |
1.2.1 | 資金來源及比例 | 成本費用及安全生產費等 |
1.2.2 | 資金落實情況 | 已落實 |
1.3.1 | 招標范圍 | 詳見第一章招標公告附表1 |
1.3.2 | 交貨期及交貨地點 |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 月 日,加格達奇工務段 |
1.3.3 | 質量標準 | 合格 |
1.4.1 | 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信譽 | 詳見第一章招標公告3.投標人資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不接受 |
1.4.3 | 投標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①因存在不良行為被中 (略) (略) 限制參與物資采購的; ②投標業(yè)務外包被中 (略) (略) 禁止或 (略) 上使用的; ③投標業(yè)務外包 (略) 局或中 (略) (略) 抽檢質量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復檢合格的除外); |
1.9.1 | 踏勘現(xiàn)場 | √不組織 |
1.10.1 | 投標預備會 | √不召開 |
1.10.2 | 投標人在投標預備會前提出問題 | 時間:無 |
形式:無 | ||
1.10.3 | 招標文件澄清發(fā)出的形式 | (略) 公開發(fā)布 |
1.11.1 | 分包 | √不允許 |
1.12.1 | 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 詳見第一章招標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及第五章 |
1.12.3 | 偏差 | √不允許 |
2.1 | 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資料 | 由投標人根據本文件相關要求自行確定 |
2.2.1 | 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 | 在投標截止時間3日前澄清 |
形式:與第一章招標公告內8.1款相關聯(lián)系人反饋 | ||
2.2.2 | 招標文件澄清發(fā)出的形式 | 文件發(fā)送方式: (略) (招標人郵箱) |
2.3.1 | 招標文件修改發(fā)出的形式 | 文件發(fā)送方式: (略) (招標人郵箱) |
3.1.1 | 構成投標文件的其他資料 | 由投標人根據本文件相關要求自行確定 |
3.2.1 | 增值稅稅金的計算方法 | 無其他要求 |
3.2.2 | 最高投標限價 | □無 √有,最高投標限價 : 萬元(暫估) 詳見第一章招標公告附表1 |
3.2.3 | 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標有效期 | 投標有效期自投標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連續(xù)90日內保持有效 |
3.4.1 | 投標保證金 | √不要求 |
3.5 | 資格審查資料的特殊要求 | √有,具體要求: 除本章第3.5款資格審查材料的要求外,投標人還應提供: “投標人的信譽情況表”應附投標人對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和第一章招標公告資格要求,規(guī)定內容的證明資料; |
3.5.2 | 近年財務狀況的年份要求 | 詳見第一章招標公告資格要求及第二章第3.5條相應位置。如上述位置未要求,可不提供。 |
3.5.3 | 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的時間要求 | 詳見第一章招標公告資格要求及第二章第3.5條相應位置。如上述位置未要求,可不提供。 |
3.5.4 | 近年發(fā)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的時間要求 | 詳見第一章招標公告資格要求及第二章第3.5條相應位置。如上述位置未要求,可不提供。 |
3.6.1 | 投標文件所附證書證件要求 | 詳見第一章招標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及第五章 |
3.7.3 | 投標文件簽字或蓋章要求 | 按第三章評審方法及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相應要求 |
3.7.3 | 投標文件是否需分冊裝訂 | √需要,分冊裝訂要求:正本、副本分別裝訂;目錄應單獨編制頁碼,副本可以為正本簽字蓋章后的復印件。 |
4.1.2 | 封套上應載明的信息 | 招標人名稱: (略) (略) 加格達奇工務段 招標人地址: (項目名稱)投標文件 在2026年2月13日15:00時前不得開啟 |
4.2.1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6年2月13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 |
4.2.2 | 投標文件是否退還 | √否 |
5.1 | 開標補救措施 | 延期開標或轉為線下開標 |
6.1.1 | 評標委員會的組建 | 評標委員會構成: 5 人及以上單數(shù) 其中技術、經濟等專家比例:不少于成員總數(shù)的 三分之二; 評標專家確定方式:招標人專家?guī)祀S機抽取 |
6.3.2 | 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shù) | 1~3家 |
7.1 | 中標候選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招標公告發(fā) (略) 站 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 √是 |
7.6 |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 √不補償 □補償,補償標準: |
7.7.1 | 履約保證金 | 是否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無 |
9 | 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 | X否 √是,具體要求:無其他要求 |
10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 |
10.1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將重新招標: (1)投標截止時間止,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 (2)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后否決所有投標的; (3)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已推薦中標候選人的除外); (4)符合中 (略) (略) 有關規(guī)定可以重新招標的; (5)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6)違反采購程序,對評審結果造成實質性影響,且不能采取補救措施予以糾正的,評審結果無效,應重新組織采購。 (7)發(fā)生以下情況可以終止招標采購: (一)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招標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導致評標工作無法進行,或者招標文件內容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guī)定的; (二)發(fā)現(xiàn)招標文件有重大錯誤,或發(fā)現(xiàn)招標原則出現(xiàn)不公平和不公正情況的; (三)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發(fā)生變化的; (四)企業(yè)發(fā)生重大經營困難,難以維持經營的; (五)立項單位經營方向改變,以及生產任務或 (略) 發(fā)生調整的; (六)由于設計變更,改變標的物或改變標段劃分的。 | |
10.2 | 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相關當事人應當接受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 | |
10.3 | 投標 (略) 物資采購活動,接 (略) 物資供應商信用評價管理。同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招標人有權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中止本項目采購。 | |
10.4 | 中標人數(shù)量(適用于框架協(xié)議采購) 1. 中標人數(shù)量: 1 個 2.招標人將與所有中標人簽訂框架采購協(xié)議,并根據實際采購需要首先向排序第一的中標人下達采購訂單或與其簽訂采購合同協(xié)議書。如果排序第一的中標人未按要求確認采購訂單或簽訂采購合同協(xié)議書,不能按照采購訂單或采購合同協(xié)議書約定交貨,招標人可以按中標人排序依次下達采購訂單或與其簽訂采購合同協(xié)議書。 3.其他確定方式:(各招標人可根據采購項目實際需要約定其他確定方式) | |
…… | …… | |
附表:
資格審查信譽要求
序號 | 項目 | 資格要求 |
1 | 訴訟及仲裁 | 投標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近4年)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 |
2 | 履約情況 | 投標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近4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3 | 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cn) (略) 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 | |
4 |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 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
5 | 鐵路工程建設失信“黑名單” | 投標人未被納入按照《鐵路工程建設失信行為認定記錄公布管理辦法》公布的失信行為“黑名單”。 |
6 | 行賄犯罪情況 | 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遞交投標文件之日前4年內)不 (略) 判決、裁定生效的行賄犯罪行為記錄。通過中國 (略) http://**查詢。 |
7 | 信用評價 | 不存在“設計企業(yè)信用評價為C級且在整改期內” 的情形 |
8 | 投標資格 | 不存在被取消或暫停投標資格的情形 |
9 | 其他信譽要求 | / |
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設計進行招標。
1.1.2 招標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3 招標代理機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4 招標項目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5 項目建設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6 項目建設規(guī)模: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7 項目投資估算: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1 資金來源及比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2 資金落實情況: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1 招標范圍: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2 設計服務期限: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3 質量標準: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1)資質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財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業(yè)績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信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應當具備工程設計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如有),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見本章第3.5款的規(guī)定。
1.4.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被依法暫?;蛘呷∠稑速Y格;
(10)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內發(fā)生重大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 (略) 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14)被 (略)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15)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
(16)法律法規(guī)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fā)生的費用自理。
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yè)和技術等秘密保密,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招標投標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為中文。專用術語使用外文的,應附有中文注釋。
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9.1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組織踏勘現(xiàn)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xiàn)場。部分投標人未按時參加踏勘現(xiàn)場的,不影響踏勘現(xiàn)場的正常進行。
1.9.2 投標人踏勘現(xiàn)場發(fā)生的費用自理。
1.9.3 除招標人的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xiàn)場中所發(fā)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9.4 招標人在踏勘現(xiàn)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huán)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1.10.1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開投標預備會,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問題。
1.10.2 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以便招標人在會議期間澄清。
1.10.3 投標預備會后,招標人將對投標人所提問題的澄清,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該澄清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1.11.1 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設計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分包內容、分包金額和資質要求等限制性條件,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非主體、非關鍵性設計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1.12響應和偏差
1.12.1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滿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標人的響應,否則,投標人的投標將被否決。實質性要求和條件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2.2 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設計方案等內容以對招標文件作出響應。
1.12.3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允許投標文件偏離招標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應當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偏差范圍和幅度。
2. 招標文件本招標文件包括:
(1)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2)投標人須知;
(3)評標辦法;
(4)合同條款及格式;
(5)發(fā)包人要求;
(6)投標文件格式;
(7)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
根據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2.1 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fā)現(xiàn)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標文件的澄清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形式發(fā)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澄清發(fā)出的時間距本章第4.2.1項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將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2.2.3 投標人在收到澄清后,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形式通知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該澄清。
2.2.4 除非招標人認為確有必要答復,否則,招標人有權拒絕回復投標人在本章第2.2.1項規(guī)定的時間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招標人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形式修改招標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本章第4.2.1項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將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2.3.2 投標人收到修改內容后,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形式通知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該修改。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招標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將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3. 投標文件3.1.1 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1)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3)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4)投標保證金;
(5)設計費用清單;
(6)資格審查資料;
(7)設計方案;
(8)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
投標人在評標過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澄清確認,構成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1.2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的,或投標人沒有組成聯(lián)合體的,投標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3.1.3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標保證金。
3.2.1投標報價應包括國家規(guī)定的增值稅稅金,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增值稅稅金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投標人應按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標函中進行報價并填寫設計費用清單。
3.2.2 投標人應充分了解該項目的總體情況以及影響投標報價的其他要素。
3.2.3 本項目的報價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修改投標函中的投標報價總額,應同時修改投標文件“設計費用清單”中的相應報價。此修改須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關要求。
3.2.4 招標人設有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最高投標限價,最高投標限價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載明。
3.2.5 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3.1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投標有效期為90天。
3.3.2 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應承擔招標文件和法律規(guī)定的責任。
3.3.3 出現(xiàn)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應予以書面答復,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及以現(xiàn)金或者支票形式遞交的投標保證金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不設置投標保證金。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投標人應按下列規(guī)定提供資格審查資料,以證明其滿足本章第1.4款規(guī)定的資質、財務、業(yè)績、信譽等要求。
3.5.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投標人設計資質證書副本等材料的復印件。
3.5.2 “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5.3 “近年完成的類似設計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xié)議書、發(fā)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4 “正在設計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xié)議書復印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3.5.5 “近年發(fā)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投標人敗訴的設計合同的相關情況, (略) 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5.6 “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應填報滿足本章第1.4.1項規(guī)定的項目負責人和其他主要人員的相關信息?!爸饕藛T簡歷表”中項目負責人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承擔過的項目業(yè)績須附合同協(xié)議書復印件;其他主要人員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有關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
3.5.7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的,本章第3.5.1項至第3.5.6項規(guī)定的表格和資料應包括聯(lián)合體各方相關情況。
3.6.1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允許外,投標人不得遞交備選投標方案,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3.6.2 允許投標人遞交備選投標方案的,只有中標人所遞交的備選投標方案方可予以考慮。評標委員會認為中標人的備選投標方案優(yōu)于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的投標方案的,招標人可以接受該備選投標方案。
3.6.3 投標人提供兩個或兩個以上投標報價,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一個報價,但同時提供兩個或兩個以上設計方案的,視為提供備選方案。
3.7.1 投標文件應按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中,投標函附錄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招標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標人的承諾。
3.7.2 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設計服務期限、投標有效期、發(fā)包人要求、招標范圍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
3.7.3(A)(1)投標文件應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投標函、投標函附錄及對投標文件的澄清、說明和補正應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單位章。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標文件應盡量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xiàn)上述情況, (略) 應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單位章。
(2)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數(sh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的字樣。投標人應根據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要求提供電子版文件。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電子版文件和紙質正本文件不一致時,以紙質正本文件為準。
(3)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分別裝訂,并編制目錄,投標文件需分冊裝訂的,具體分冊裝訂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
4. 投標4.1.1 (A)投標文件應密封包裝,并在封套 (略) 加蓋投標人單位章或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4.1.2 投標文件封套上應寫明的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項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4.2.1 投標人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4.2.2 (A)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2.3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
4.2.4 (A)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向投標人出具簽收憑證。
4.2.5 (A)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4.3.1 在本章第4.2.1項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
4.3.2 (A)投標人修改或撤回已遞交投標文件的書面通知應按照本章第3.7.3(A)項的要求簽字或蓋章。招標人收到書面通知后,向投標人出具簽收憑證。
4.3.3 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的,招標人自收到投標人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內退還已收取的投標保證金。
4.3.4 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修改的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條、第4條的規(guī)定進行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并標明“修改”字樣。
5. 開標招標人在本章第4.2.1項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地點公開開標,并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進行開標:
(1)宣布開標紀律;
(2)公布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名稱;
(3)宣布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監(jiān)標人等有關人員姓名;
(4)(A)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開標順序當眾開標,公布招標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情況、投標報價、設計服務期限及其他內容,并記錄在案;
(5)(A)投標人代表、招標人代表、監(jiān)標人、記錄人等有關人員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
(6)開標結束。
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xiàn)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
6. 評標6.1.1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yè)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shù)以及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的確定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6.1.2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1)投標人或投標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2)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jiān)督部門的人員;
(3)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4)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 (略) 罰 (略) 罰的;
(5)與投標人有其他利害關系。
6.1.3 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回避事由、擅離職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繼續(xù)評標的,招標人有權更換。被更換的評標委員會成員作出的評審結論無效,由更換后的評標委員會成員重新進行評審。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yōu)的原則。
6.3.1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規(guī)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guī)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
6.3.2評標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sh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招標人在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將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中標候選人的經營、財務狀況發(fā)生較大變化或存在違法行為,招標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將在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前提請原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和方法進行審查確認。
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guī)定,招標人或招標人授權的評標委員會依法確定中標人。
在本章第3.3款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以書面形式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
不進行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不設置履約保證金。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8.紀律和監(jiān)督招標人不得泄露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標工作。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yè)道德,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
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
8.5.1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8.5.2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開標和評標結果提出投訴的,應當按照投標人須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規(guī)定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第8.5.1項規(guī)定的期限內。
9. 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本招標項目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0.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附件一:開標記錄表
開標記錄表
項目名稱: 開標地點:
招標編號: 開標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包件號 | 投標人 | 密封情況 | 投標報價(%) (含稅/不含稅) | 備注 | 投標人代表簽名 |
招標人代表: 記錄人: 監(jiān)標人:
年 月 日
附件1表2
(略) (略) 加格達奇工務段公開招標項目報名表 | ||||||
順號 | 投標項目 | 包件號 | 投標企業(yè)名稱 | 投標企業(yè)資質 | 聯(lián)系人 | 聯(lián)系電話 |
附件二:問題澄清通知
問題澄清通知
(編號: )
(投標人名稱):
評標委員會對你方的投標文件進行了仔細的審查,現(xiàn)需你方對下列問題以書面形式予以澄清、說明或補正:
1.
2.
......
請將上述問題的澄清、說明或補正于 年 月 日 時前遞交至
(詳細地址)或傳真至 (傳真號碼)或通過下載招標文 (略) 上傳。采用傳真方式的,應在 年 月
日 時前將原件遞交至 (詳細地址)。
評標委員會授權的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問題的澄清
問題的澄清
(編號: )
評標委員會:
問題澄清通知(編號: )已收悉,現(xiàn)澄清、說明或補正如下:
1.
2.
.....
上述問題澄清、說明或補正,不改變我方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構成我方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標結果通知書
中標結果通知書
(招標人名稱):
我方已接受 (中標人名稱)于 (投標日期)所遞交的
(項目名稱)招標的投標文件,確定
(中標人名稱)為中標人。
感謝你單位對招標項目的參與!
招標人: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確認通知
確認通知
(招標人名稱):
你方于 年 月 日發(fā)出的 (項目名稱)招標關于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確認。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1 | 評標方法 | 投標報價相同時中標候選人排序方法 | 供貨保證能力。 |
2.1. 1 | 形式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資質證書一致 |
投標函簽字蓋章 | 由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 ,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 ”的規(guī)定。 | ||
投標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 ”的規(guī)定 | ||
聯(lián)合體投標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 | ||
備選投標方案(如有) | 除招標文件明確允許提交備選投標方案外,投標人不得提交備選投標方案 | ||
投標文件的編制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3.7款規(guī)定 | ||
投標文件份數(sh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3.7.3項規(guī)定 | ||
投標文件內容的完整性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3.1.1項規(guī)定 | ||
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招標文件要求有備選方案的除外) | ||
…… | …… | ||
2.1. 2 | 資格評審標準 | 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 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 碼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3.5.1項規(guī)定,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
資質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4.1項規(guī)定 | ||
財務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4.1項規(guī)定 | ||
業(yè)績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4.1項規(guī)定 | ||
信譽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4.1項規(guī)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4.1項規(guī)定 | ||
聯(lián)合體投標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4.2項規(guī)定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
投標物資制造商的資質 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4.1項規(guī)定 | ||
投標設備制造商的授權 書(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4.1項規(guī)定 | ||
投標物資的業(yè)績要求( 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4.1項規(guī)定 | ||
…… | …… | ||
2.1. 3 | 響應性評審標準 | 投標報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3.2款規(guī)定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3.1項規(guī)定 | ||
交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3.2項規(guī)定 | ||
交貨地點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3.3項規(guī)定 | ||
設備技術性能指標/材料質量標準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3.4項規(guī)定 |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3.3.1項規(guī)定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3.4.1項規(guī)定 | ||
權利義務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11.1項規(guī)定和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五章“供貨要求 ”中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 ||
投標物資及相關服務 | 符合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五章“供貨要求 ”中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 ||
技術支持資料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11.3項規(guī)定 | ||
授權委托書、投標報價表簽字蓋章 | 由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 | ||
授權委托書 | 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 ||
質量保證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3.5款規(guī)定 | ||
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3.5.2項規(guī)定 | ||
投標報價表、物資描述 表 | 填寫內容完整,并符合招標文件的相關要求 | ||
主要技術指標和性能 | 符合第五章“供貨要求 ”的規(guī)定 | ||
生產和檢驗設備 | 滿足生產能力要求 | ||
生產組織供應能力 | 符合招標文件的相關要求 | ||
正在實施和新承接的同類物資合同 | 對本次招標履約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投標產品質量檢測合格 報告 | 提供了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合格檢測報告 | ||
供貨業(yè)績及證明(如有 )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3.5.3項規(guī)定 | ||
…… | …… | ||
條款號 | 詳細評審內容 | 價格評審標準 | |
2.2 | 詳細評審標準 | 評標價格調整方法—增值稅抵扣 | 對投標人聲明不提供增值稅抵扣憑證的投標報價,以有效投標報價(含稅)作為經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進行評審,對投標人聲明提供增值稅抵扣憑證的投標報價,以不含增值稅價格作為經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進行評審。 |
投標價的評定 | 投標價的評定是指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辦法第3 .1.3項規(guī)定的原則對投標報價的修正: (1)投標價以每包件物資的到站總價/出廠單價予以評定; (2)開標時的唱標價或修正后的投標價(包括分項報價、單價)高于招標文件載明的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3)如果修正后的投標價與開標時的唱標價不一致,則以兩者間的高者進行價格排序。如果該投標人最終中標,則以兩者間的低者作為中標價與招標人簽訂合同。若投標人不承諾,其投標將被否決。 | ||
…… | ……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3.1. 2 | 投標文件的否決 | 導致投標文件被否決的重大偏差 | (1)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對授權委托書、投標報價表進行簽字并蓋單位章的; (2)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供有效的授權委托書的;(適用于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情況 ); (3)沒有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聯(lián)合體協(xié)議的; (適用于聯(lián)合體投標的); (4)未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制造商授權書的 ;(適用于代理商投標的); (5)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 (6)投標有效期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 (7)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投標保證金,或所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沒有實質性響應的; (8)同一投標人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或者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或出現(xiàn)折扣報價的(適用于不接受折扣報價的);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9)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寫投標報價表、物資描述表的; (10)投標物資主要技術指標和性能不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 (11)投標物資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交貨期等與“物資需求一覽表 ”不符,且不能滿足招標要求的; (12)投標價(包括分項報價、單價)低于成本價,或投標價/修正后的投標價(包括分項報價、單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 (13)出現(xiàn)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條件、或拒絕出具履約保函或降低履約保函金額、減少或減輕投標人的責任和義務等 ; (14)投標文件的編制內容不完整、出現(xiàn)重大漏項的; (15)投標人拒不澄清確認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的; (16)與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的要求有實質性偏差的; (17)投標人信譽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 (18)其他實質性要求: | |||
投標文件的否決 | (1)被確定為有重大偏差的; (2)未按評標委員會要求進行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3)未按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投標函 ”承諾“關于評標價評定和合同價確定方式 ”的; (4)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或者對招標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偏差范圍或最高項數(shù); (5)投標人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 …… | ||
3.4. 1 | 推薦中標候選人 | 中標候選人排序 | □按照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由低到高排序; □根據物資供應商年度信用評價結果,對推薦中標候選人中A級物資供應商按照以下標準進行評標價格調整,并按照調整后的價格由低到高進行排序,中標價按照第2.2款“投標價的評定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標準執(zhí)行。 (1)包件采購規(guī)模1億元以內,按其報價給予(1‰<扣除比例≤5‰)的價格扣除; (2)包件采購規(guī)模1億元及以上,按其報價給予 (扣除比例≤1‰)的價格扣除。 | |||
最大中標能力評定 | 對于同一投標人在同類物資2個及以上包件中均具備履約能力且價格為最低時,評標委員會應根據該投標人的生產能力、供貨保證能力等因素,評定其最大中標能力,并按照相關包件授標總價最低的原則,在該投標人最大中標能力內,推薦其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其他包件依次推薦其他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 ||
不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情 況 | (1)所有投標均被否決的; (2)投標人經最大中標能力評定并按照相關包件授標總價最低的原則被推薦為其他包件的第一中標候選人之后,本包件無其他進入詳細評審的投標人可供推薦的; (3)有效投標少于3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性且評標委員會決定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作出否決所有投標意見的,應當有三分之二及以上評標委員會成員同意。 …… | ||
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根據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標價格調整方法進行必要的價格調整,并按照經評審的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經評審的投標價相等時,投標報價低的優(yōu)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中的規(guī)定確定中標候選人順序。
2.評審標準
2.1 初步評審標準
2.1.1 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 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3 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 詳細評審標準
詳細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程序
3.1 初步評審
3.1.1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3.1.2 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或者對招標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偏差范圍或最高項數(shù);
(2)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3.1.3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及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并要求投標人書面澄清確認。投標人拒不澄清確認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單價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但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投標報價為各分項報價金額之和,投標報價與分項報價的合價不一致的,應以各分項合價累計數(shù)為準,修正投標報價;
(4)如果分項報價中存在缺漏項,則視為缺漏項價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項報價之中。
3.2 詳細評審
3.2.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標價格調整方法進行必要的價格調整,并編制“標價比較表 ”。
3.2.2
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3 投標文件的澄清
3.3.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做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澄清、說明或補正應以書面方式進行。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3.2
澄清、說明或補正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且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并構成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3.3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4 評標結果
3.4.1
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經評審的價格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4.2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
采 (略) 合同范本
鐵路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略)方合同編號:
(略)方合同編號:
(略) 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 所:
(略) 方(設計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 所:
簽訂地點:
使用說明
1. 本合同 (略) 企業(yè)作為委 (略) 零小工程建設工程設計項目。
2.設計方應具備專業(yè)資質。
3.根據本合同具體實際,填寫合同文本留白內容。文 (略) 均需進行填寫,若條 (略) 不適用本合同事項,請?zhí)顚憽?”。
4.若合同雙方均為中 (略) (略) 所屬單位,則“爭議解決”應選擇第3種方式,按照中 (略) (略) 相關規(guī)定調解解決。
5.合同條款未盡事宜,可在“其他約定” (略) 填寫,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中 (略) (略) 相關管理規(guī)定。
6.根據相關規(guī)定,需要簽訂《廉政協(xié)議》《安全協(xié)議》的,應協(xié)商簽訂后作為本合同附件。
7.合同中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發(fā)生變化或增減的,簽訂時應進行更新或增減。
鑒于(略)方具備 資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略)(略)雙方就建設工程設計有關事宜,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批準、核準或備案文號:
(三)工程規(guī)模:
(四)工程所在地地址:
(五)
第二條 設計依據
(一)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鐵路技術政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規(guī)范、規(guī)程。
(二)
第三條 設計范圍、階段及內容
(一)設計范圍:
(二)設計階段: (如定測、初步設計、補充定測、施工圖設計)
(三)設計內容:
第四條 設計要求
第五條 設計文件編制依據
第六條 履行期限
(一)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略)方按以下進度完成設計工作:
第七條 設計文件的交付
(一)(略)方應于 年 月 日向(略)方交付通過(略)方或(略)方委托單位審查的設計文件。
(二)(略)方提供設計文件 份(紙質),并提供電子文件。
第八條 設計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根據 (結算依據),本合同總金額(含增值稅)大寫 元整(小寫: 元)。其中,不含稅價 元,稅率 %,增值稅 元。
(二)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
1. 一次性結算,(略)方應于 向(略)方提供增值稅發(fā)票。(略)方收到發(fā)票和設計費明細清單等其他結算資料,審核無誤后,于 個工作日(如遇節(jié)假日順延)向(略)方付款。
2.按進度結算: 。
(略)方應按設計結算進度向(略)方提供增值稅發(fā)票。(略)方收到發(fā)票和服務費明細清單等其他結算資料,審核無誤后,于 個工作日(如遇節(jié)假日順延)向(略)方付款。付款方可以使用票據作為結算方式,票據期限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三)賬戶信息
(略)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略)方增值稅發(fā)票開票信息如下:
發(fā)票單位名稱: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單位地址:
電 話:
任何一方如需改變上述賬戶信息,應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通知而遭受損失的自行承擔,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四)發(fā)票約定。
1.(略)方應按規(guī)定向(略)方開具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增值稅發(fā)票,并承諾開具發(fā)票的形式與內容均合法、有效、完整、準確。開具的發(fā)票不合法、不合規(guī),(略)方有權延遲支付(略)方應付款項直至開具合法、合規(guī)發(fā)票之日且不承擔違約責任,且(略)方仍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各項義務。如果(略)方無法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合法合規(guī)的增值稅發(fā)票,給(略)方造成損失的,(略)方應賠償(略)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略)方有權在應支付的價款中扣除相應的抵扣稅款。
2.發(fā)票開具后,(略)方應在 日內及時送達(略)方。如逾期送達導致(略)方造成損失的,(略)方負責賠償(略)方實際經濟損失。
3.在發(fā)票交付(略)方之后,發(fā)生發(fā)票丟失、破損或逾期等情形,(略)方應按規(guī)定協(xié)助辦理增值稅抵扣事項。
4.由于發(fā)生銷售退回、應稅服務中止或開票有誤、抵扣聯(lián)或發(fā)票聯(lián)無法認證等情形,根據增值稅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略)方需協(xié)助(略)方重新開具合法合規(guī)的增值稅發(fā)票、增值稅紅字專用發(fā)票。
第九條 (略)方的權利義務
(一)應當向(略)方提交相關工程資料及文件,確保(略)方可及時開展工作。
(二)不得要求(略)方違反國家、鐵路有關標準和批復意見進行設計。
(三)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guī)模、條件的,應與(略)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另行簽訂合同)。
(四)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金額和時間向(略)方支付設計費。
(五)要求(略)方比合同規(guī)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施工資料除外),(略)方須提前通知(略)方,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
(六)為(略)方派駐現(xiàn)場的工作人員協(xié)助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發(fā)生的費用由(略)方自理。
(七)
第十條 (略)方的權利義務
(一)應當按國家、鐵路的規(guī)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技術規(guī)范、標準進行設計,對提交的設計文件質量負責。
(二)設計工作應充分考慮項目 (略) 運輸組織、 (略) 設施、生產現(xiàn)狀等實際情況,設計單位在工程設計階段要主動深入現(xiàn)場,充分聽取項目執(zhí)行單位、設備管理單位和有關部門的意見,以完善設計方案。
(三)對設計文件出現(xiàn)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略)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略)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并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要向(略)方支付賠償,賠償金額根據實際損失程度確定。
(四)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后,應當按規(guī)定參加(略)方組織的施工圖審核,并對審核中提出的問題及時解決修正,做出必要的調整補充。
(五)應當按合同規(guī)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并負責向(略)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六)應當派設計人員常駐施工現(xiàn)場進行施工,以滿足施工需要。
(七)(略)方對施工圖的審核,不免除(略)方對施工圖的質量責任。
(八)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工作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九)不得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的生產廠、供應商。
(十)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
(十一)保證其交付給(略)方的設計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略)方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合法權益所引起的責任,由(略)方自行承擔。
(十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略)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及時將人工費用足額撥付到(略)方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略)方應向(略)方發(fā)出催款通知書,自催款通知書約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屆滿后(略)方仍未支付的,(略)方應自催款通知書中約定的支付期限屆滿之日起按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場報價利率(LPR)向(略)方支付所拖欠款項的利息損失。但(略)方不得以(略)方未及時足額撥付人工費用為由拖欠農民工工資或拒絕履行安裝施工等其他合同義務。
(二)因設計深度不夠、方案缺陷或質量低劣而未通過(略)方、(略)方委托單位或有關部門審查的,(略)方除應無條件負責繼續(xù)完善設計文件外,還應向(略)方承擔延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的違約責任。
(三)(略)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guī)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略)方設計返工時,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另行簽訂合同。交付期限順延,雙方不構成違約。
(四)(略)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略)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并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要向(略)方支付賠償,賠償金額根據實際損失程度確定。
(五)由于(略)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 %。
(六)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經雙方協(xié)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略)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以(略)方合同解除的書面通知發(fā)出時間為合同解除時間,(略)方單方解除合同后,(略)方應當退還已收取的設計費用,并賠償(略)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1.(略)方超過約定期限 日仍未完成設計文件提交的,或嚴重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
2.(略)方工程設計文件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經(略)方催告后, 工作日內修改后仍不能滿足國家、鐵路現(xiàn)行要求標準或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設計質量要求的。
3.(略)方違反本合同有關保密義務的規(guī)定的。
(三)(略)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交相關工程資料及文件,致使(略)方無法開展設計工作的,(略)方應向(略)方發(fā)出限期提交工程資料通知書,自限期提交工程資料通知書約定的合理期限屆滿后(略)方仍未提交的,(略)方有權解除合同。(略)方單方解除合同時尚未開展設計工作的,應當退還已收取的設計費用。
(四)因本工程項目條件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經雙方協(xié)商,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因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調整導致稅費變化的,雙方可根據稅費變化情況對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調整。
(六)一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第十三條 保密條款
(一)(略)(略)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給對方的任何商業(yè)信息或技術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約過程所知悉的對方的商業(yè)秘密、締約條件、談判內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內容,除非提供方書面明確說明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構成其“保密信息”。信息獲取一方保證應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護該等保密信息免受公開,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該等保密信息,并且除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應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對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護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該等保密信息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的所有損失。
(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對對方的保密信息進行復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對方要求或在雙方的業(yè)務關系終止時,應立即向對方歸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該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對于保密信息的義務應延續(xù)至該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為公開信息。
(四)上述保密規(guī)定不應當適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書面記錄可以證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該等信息之前已經知曉該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保密義務即從其他渠道獲得的公開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從對該等信息不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信息。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結束之前任何時候,如果發(fā)生任何合同簽訂時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重大傳染性疾病以及戰(zhàn)爭等不可抗力情形,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可決定暫緩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不視為違約。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及其持續(xù)的充分證據。
(四)如果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雙方應協(xié)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減小到最低限度,否則,未采取合理努力方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通知
(一)(略)(略)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送達對方,受送達方應即時簽收。如由于受送達方的原因不能送達或受送達方拒絕簽收的,送達方可采用掛號信或者郵政特快專遞郵寄送達,郵件寄至本合同記載之地址時,即視為送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一方變更聯(lián)系人或通信地址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書面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雙方確認以下地址為相關通知、法律文書等的送達地址:
(略)方確認的送達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略)方確認的送達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雙方上述送達地址適用范圍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間各類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訴訟仲裁文件的送達,同時包括在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zhí)行程序的法律文書送達。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xié)商達成一致的,雙方約定采取下述第〔 〕種爭議解決方式: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屆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 (略) 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略)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 法院提起訴訟。
3.按照中 (略) (略) 相關規(guī)定調解解決。
(二)仲裁、訴訟或調解進行過程中,雙方需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未涉爭議的其它部分。
(三)因爭議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用、律師費、交通費、采取財產保全的費用、公證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條件及文本數(shù)量
(一)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略)方執(zhí) 份,(略)方執(zhí) 份。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內容與本合同正文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其補充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三)本合同產生的債權,(略)方不能向第三方轉讓和質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銀行保理、應收賬款質押等)。
(四)(略)、(略)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為履行合同所發(fā)生的相關稅費。
(五)本合同任何條款被禁止或被認定無效或被撤銷,該禁止、無效或撤銷不得影響合同任何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繼續(xù)實施。
(六)雙方應遵守有關防止商業(yè)賄賂的法律法規(guī),不得與其他方人員發(fā)生不正當?shù)睦骊P系。
(七)本合同項下(略)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義務,未經雙方達成一致并簽訂書面補充合同不得轉讓,否則承擔由此給(略)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其他約定: 。
附件1
附件2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 ((略)方名稱)與 ((略)方名稱)鐵路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合同編號: )簽署頁。
(略)方:(蓋章) (略)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名) (簽名)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卷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發(fā)包人要求
發(fā)包人要求應盡可能清晰準確,對于可以進行定量評估的工作,發(fā)包人要求不僅應明確規(guī)定其功能、用途、質量、環(huán)境、安全,并且要規(guī)定偏差的范圍和計算方法,以及檢驗、試驗、試運行的具體要求。對于設計人負責提供的有關服務,在發(fā)包人要求中應一并明確規(guī)定。
發(fā)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設計要求招標人應當根據項目情況在本章中明確相應的設計要求,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 項目概況
包括項目名稱、建設單位、建設規(guī)模、項目地理位置、周邊環(huán)境、樹木情況、文物情況、地址地貌、氣候及氣象條件、道路交通狀況、市政情況等。
2. 設計范圍及內容
3. 設計依據
4. 項目使用功能的要求
5. 設計人員要求
6. 其他要求
二、適用規(guī)范標準1. 國家、行業(yè)、項目所在地規(guī)范名錄
2. 國家、行業(yè)、項目所在地標準名錄
3. 國家、行業(yè)、項目所在地規(guī)程名錄
三、成果文件要求1. 成果文件的組成:設計說明、圖紙等
2. 成果文件的深度
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4. 成果文件的份數(shù)要求
5. 成果文件的載體要求
(1)紙質版的要求
(2)電子版的要求
(3)其他要求
6. 成果文件的展板、模型、沙盤、動畫要求
7.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四、發(fā)包人財產清單1. 發(fā)包人提供的辦公房屋及冷暖設施:如辦公室數(shù)量及面積、空調等
2. 發(fā)包人提供的設備清單:如電腦、投影、打印機、復印機等
3. 發(fā)包人提供的設施清單:如辦公桌椅、文件柜等
……
1. 施工場地 (略) 域內的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以及其他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
2. 定位放線的基準點、基準線和基準標高
3. 發(fā)包人取得的有關審批、核準和備案材料,如規(guī)劃許可證
4. 發(fā)包人提供的勘察資料
5. 發(fā)包人提供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
6. 其他資料
……
1. 發(fā)包人財產使用要求
2. 發(fā)包人財產退還要求
……
五、發(fā)包人提供的便利條件1. 發(fā)包人提供的生活條件
2. 發(fā)包人提供的交通條件
3. 發(fā)包 (略) 絡、通訊條件
4. 發(fā)包人提供的協(xié)助人員
……
六、設計人需要自備的工作條件1. 設計人自備的工作手冊:如本項目必備的規(guī)范標準、圖集等
2. 設計人自備的辦公設備:如電腦、軟件、投影、打印機、復印機、照相機等
3. 設計人自備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車輛等
4. 設計人自備的現(xiàn)場辦公設施:如辦公桌椅、文件柜等
5. 設計人自備的安全設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電筒等
……
七、發(fā)包人的其他要求發(fā)包人的其他要求
……
第三卷(項目名稱)設計招標項目
投 標 文 件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適用于無委托代理人的情況)
二、授權委托書(適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況)
三、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四、投標保證金
五、設計費用清單
六、資格審查資料
七、設計方案
八、其他資料
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招標人名稱):
1.我方已仔細研究了 (項目名稱)招標項目招標文件 01 (包件號)的全部內容,愿意以 (%)的投標總報價,設計服務期限: 日歷天,按合同約定完成設計工作。
2. 我方的投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1)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3)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如有);
(4)投標保證金(如有);
(5)設計費用清單;
(6)資格審查資料;
(7)設計方案;
……
投標文件的上述組成部分如存在內容不一致的,以投標函為準。
3.我方承諾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不撤銷投標文件。
4.如我方中標,我方承諾:
(1)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在中標通知書規(guī)定的期限內與你方簽訂合同;
(2)在簽訂合同時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條件;
(3)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4)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義務。
5.我方在此聲明,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及有關資料內容完整、真實和準確,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6. (其他補充說明)。
投 標 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地 址:
網 址: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序號 | 條款名稱 | 合同條款號 | 約定內容 | 備注 |
1 | 項目負責人 | 1.1.2.5 | 姓名: | |
2 | 設計服務期限 | 1.1.4.3 | 日歷天 | |
3 | 合同價款確定方式 | 12.1.1 | ||
…… | …… | …… | …… | |
…… | …… | …… | …… |
投 標 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投標人名稱: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注:本身份證明需由投標人加蓋單位公章。
投標人: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權委托書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xiàn)委托 (姓名)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確認、遞交、撤回、修改設計招標項目投標文件、簽訂 (略) 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注:本授權委托書需由投標人加蓋單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簽字。
投 標 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三、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所有成員單位名稱)自愿組成 (聯(lián)合體名稱)聯(lián)合體,共同參加 (項目名稱)設計招標項目投標?,F(xiàn)就聯(lián)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xié)議。
1. (某成員單位名稱)為 (聯(lián)合體名稱)牽頭人。
2. 聯(lián)合體各成員授權牽頭人代表聯(lián)合體參加投標活動,簽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進行合同談判活動,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組織和協(xié)調工作, (略) 理與本招標項目有關的一切事宜。
3.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在本項目中簽署的一切 (略) 理的一切事宜,聯(lián)合體各成員均予以承認。聯(lián)合體各成員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義務,并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4. 聯(lián)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職責分工如下: 。
5. 本協(xié)議書自所有成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單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6. 本協(xié)議書一式 份,聯(lián)合體成員和招標人各執(zhí)一份。
注:本協(xié)議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聯(lián)合體成員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聯(lián)合體成員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
年 月 日
若采用現(xiàn)金或支票,投標人應在此提供匯款憑證的復印件。
如采用銀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標人名稱):
鑒于 (投標人名稱)(以下稱“投標人”)于 年 月 日參加 (項目名稱)設計招標的投標, (擔保人名稱,以下簡稱“我方”)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保證:若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發(fā)生招標文件明確規(guī)定可以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擔保證責任。收到你方書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內向你方無條件支付人民幣(大寫) 。
本保函在投標有效期內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通知應在投標有效期內送達我方。
擔保人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年 月 日
五、設計費用清單1. 設計費用清單說明
2. 設計費用清單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 設計費用分項名稱 | 計算依據、過程和公式 | 費率(%) | 備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投標人名稱 | ||||||||
注冊地址 | 郵政編碼 | |||||||
聯(lián)系方式 | 聯(lián)系人 | 電 話 | ||||||
傳 真 | 網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術職稱 | 電話 | |||||
技術負責人 | 姓名 | 技術職稱 | 電話 | |||||
企業(yè)設計資質證書 | 類型: 等級: 證書號: | |||||||
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如有) | 類型: 等級: 證書號: | |||||||
營業(yè)執(zhí)照號 | 員工總人數(shù): | |||||||
注冊資本 | 其中 | 高級職稱人員 | ||||||
成立日期 | 中級職稱人員 | |||||||
基本賬戶開戶銀行 | 技術人員數(shù)量 | |||||||
基本賬戶銀行賬號 | 各類注冊人員 | |||||||
經營范圍 | ||||||||
投標人關聯(lián)企業(yè)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與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 ||||||||
備注 | ||||||||
注:投標人應根據投標人須知第3.5.1項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境內投標人以現(xiàn)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還應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投標人應根據投標人須知第3.5.2項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項目名稱 | |
項目所在地 | |
發(fā)包人名稱 | |
發(fā)包人地址 | |
發(fā)包人電話 | |
合同價格 | |
設計服務期限 | |
設計內容 | |
項目負責人 | |
項目描述 | |
備注 |
注:投標人應根據投標人須知第3.5.3項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項目名稱 | |
項目所在地 | |
發(fā)包人名稱 | |
發(fā)包人地址 | |
發(fā)包人電話 | |
簽約合同價 | |
設計服務期限 | |
設計內容 | |
項目負責人 | |
項目描述 | |
備注 |
注:投標人應根據投標人須知第3.5.4項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注:投標人應根據投標人須知第3.5.5項的要求附相關證明材料。
序號 | 本項目任職 | 姓名 | 職稱 | 專業(yè) | 執(zhí)業(yè)或職業(yè)資格證明 | 備注 | ||
證書名稱 | 級別 | 證號 | ||||||
姓 名 | 年齡 | 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上崗證書)名稱 | ||||||
職 稱 | 學歷 | 擬在本項目任職 | ||||||
工作年限 | 從事設計工作年限 | |||||||
畢業(yè)學校 | 年畢業(yè)于 學校 專業(yè) | |||||||
主要工作經歷 | ||||||||
時 間 | 參加過的類似項目 | 擔任職務 | 發(fā)包人及聯(lián)系電話 | |||||
注:投標人應根據投標人須知第3.5.6項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設計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一、設計咨詢范圍、設計咨詢內容;
二、設計咨詢依據、設計咨詢工作目標;
三、設計咨詢機構設置(框圖)、崗位職責;
四、設計咨詢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五、設計咨詢質量、進度、保密等保證措施;
六、設計咨詢安全保證措施;
七、設計咨詢工作重點、難點分析;
八、對本工程設計的合理化建議。
八、其他資料10-1保密承諾書
________________(招標人全稱):
我方____________(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投標人全稱),擬參加___________(項目名稱)投標?,F(xiàn)就有關保密事宜承諾如下:
1. 我方在投標活動過程中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否則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如中標,我方將與發(fā)包人簽定保密協(xié)議,認真履行保密協(xié)議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3. 如中標,我方在簽定合同、執(zhí)行合同過程中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同時認真履行合同中承包人的保密義務,否則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 如中標,我方(或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將遵守合同約定的有關專利技術保密及使用要求。
……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注:此格式為最低要求,內容可不限于此。獨立投標人可自行刪除聯(lián)合體部分內容。
10-2投標人承諾書
________________(招標人全稱):
我方(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全稱),擬參加____________(項目名稱)投標?,F(xiàn)就有關事宜承諾如下:
1.我方承諾,對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完全確認。
2.我方承諾,若中標,將按照發(fā)包人標準化管理總體規(guī)劃要求,制定配套管理制度,以工程質量安全為核心,全面推行標準化管理;按 (略) 和工程發(fā)包人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建和管理“架子隊”,設置勞務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使用勞務作業(yè)人員,全面實現(xiàn)架子隊用工管理模式,并接受發(fā)包人的監(jiān)督與考核。
3.我方承諾,若中標,全部工程施工滿足國家、行業(yè) (略) 現(xiàn)行的設計、施工、驗收等采用的規(guī)范標準。
4.我方承諾,若中標,項目主要負責人(包括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不兼職其他項目職務,對項目主要負責人不隨意更換。若必需更換時,須經招標人同意。自有產業(yè)工人在勞動力中的占比不低于%。
5.我方承諾,在投標階段對設計文件存在的錯誤、疏漏等進行詳細核查,對其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若中標,在中標后不因上述問題向招標人提出任何索賠。
6.我方承諾,若中標,因我方的工程質 (略) 行車事故,我方將承擔對相關運輸企業(yè)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
7.我方承諾,若中標,將嚴格按投標書中闡明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施工過程中如要改變施工組織設計核心內容報招標人批準。
8.我方承諾,若中標,將嚴格按照國家勞動、衛(wèi)生等有關規(guī)定,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衛(wèi)生、安全要求的食宿條件。
9.我方承諾,若中標,如承包項目發(fā)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因工程建 (略) 交通事故、嚴重質量問題、重大穩(wěn)定事件或其他重大違約行為,將接受 (略) 規(guī)定作出的限 (略) 大中型建設項目 (略) 理。
10.我方承諾,若中標,聯(lián)合體各方共同與招標人簽定合同,聯(lián)合體各方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投標文件及隨后簽定的合同(將對聯(lián)合體各成員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約束。(適用于聯(lián)合體投標)
11.我方承諾,若中標,將按照一般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在收到預付款和工程價款結算時向發(fā)包人出具一般計稅方法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12.我方承諾,若中標,接 (略) 作出的施工企業(yè)在項目建設中的表現(xiàn)情況與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或招投標等掛鉤的決定。
13.我方承諾,若中標,按照《鐵路建設項目職業(yè)病防治工作指南》等規(guī) (略) 建設項目職業(yè)病防治相關工作。
……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注:①此格式為最低要求,內容不限于此;②聯(lián)合體各成員應逐一列出。
10-3投標人告知承諾函
建設單位、行政監(jiān)管部門:
我單位參與( 投標項目名稱)的投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我已知悉本單位相關權利義務, 作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本人清楚知曉我單位在本項目投標活動的情況。本人已詳細閱讀告知承諾函的內容,并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單位和我本人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依規(guī)參與本項目投標。
二、我單位具有參與本次投標的資質和能力,公司運營狀況良好,不存在掛靠投標、不受讓、租借、出租、出借資格或資質證書,無處罰期內的不良行為。
三、我單位在本項目投標過程中從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列明的渠道獲取招標文件,沒有通過其他不正當渠道獲取招標文件。
四、我單位承諾投標文件由本單位員工獨立編制,嚴格遵守保密義務。所提供的一切投標相關材料都是真實、有效、合法的。
五、我單位不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惡意壓低或 抬高投標報價,不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不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六、我單位不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七、我單位不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以牟取中標,不在開標后進行虛假惡意投訴。
八、我單位和我個人清楚并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 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 (略) 罰的規(guī)定。
九、我單位如在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評標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本單位及本人自愿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相應刑事、紀律 (略) 罰以及失信懲戒。
十、本承諾函由我單位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本人親自簽字確認。
承諾單位: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
承諾時間 年 月 日
10-3-1投訴人告知承諾函
行政監(jiān)管部門:
我單位是( 投標項目名稱)的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F(xiàn)就本項目(投訴問題)向招標投標監(jiān)管部門提交(投標項目名稱)的投訴書,并同時作出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承諾在投訴活動中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 (略) 理辦法》等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各類管理規(guī)定。
二、投訴書中投訴事項真實,無任何捏造行為,投訴主張合法合規(guī),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有效,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分。
三、我單位承諾如在招標投標投訴活動中提供虛假資料的、存在國家、省、市現(xiàn)行規(guī)定的失信行為或不良行為的,自愿接受招標投標監(jiān)管部門的失信懲戒等。
四、本承諾函由我單位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本人親自簽字確認。
投標人(聯(lián)合體牽頭人): (蓋單位章)
承諾人: (簽字)
承諾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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