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資 (略)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蕪自然資規(guī)灣掛告字〔2025〕12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略) (略) 人民政府批準, (略) 自然資 (略) (略) 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宗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此次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如下表:
| 宗地編號 | 宗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出讓 面積 (㎡) | 不動產單元碼 | 地塊出庫單號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起始價 (萬元) | 競買 保證金 (萬元) | |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
| 掛2512號 | 安師大附屬新蕪學校東側、 (略) 南側 | 商業(yè)用地 | *.24 | *GB*W* | *CKD* | ≤2.0 | ≤40% | 40 | 9184(設保留價) | 1836.8 |
二、有關事宜
(一)競買人資格和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另有規(guī)定外,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不接受聯(lián)合申請。不接受個人參與競買,包括以個人名義申請競買, (略) 作為受讓人進行開發(fā)建設等情形。
(二)項目用地須符合國家、省、市、區(qū)產業(yè)政策和環(huán)保要求,且不屬于《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的范圍。地塊建設項目用地清單詳見附件。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http://**)進行。申請人也可 (略) 公共資 (略) 首頁指引登錄系統(tǒng),下載《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 (略) 上交易規(guī)則(試行)》和《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手冊》,并認真閱讀。參與報名的申請人均視為自愿接受《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 (略) 上交易規(guī)則(試行)》和《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手冊》、出讓公告和出讓文件中所有規(guī)則的約束,并按照交易規(guī)則進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終結果。
(五)申請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需辦理數字證書(CA認證),并取得安徽省公 (略) 場主體庫資格(首次登錄須辦理入庫手續(xù))。辦理數字證書及入庫流程 (略) (略) 網站(http://**)“服務指南”欄目中的“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業(yè)務辦事指南”和“主體庫注冊辦理指南”。
(六)申請人可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1月4日16:00時期間,憑數字證書(CA)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點擊所要參與競買的地塊,繳納競買保證金,在線上傳《競買申請書》、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等報名資料進行報名。
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且按規(guī)定繳納競買保證金的, (略) 自然資 (略) (略) 將在2026年1月4日17:00時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確認其競買資格。
(七)掛牌時間定于:2025年12月26日8時至2026年1月6日16時。具備競買資格的申請人需在規(guī)定時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按規(guī)則進行報價。
網上交易成交后,競得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競得入選通知書。并在5個工作日內,持競得入選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讓文件要求的相關報名資料原件, (略) 自然資 (略) (略) 自然資源利用股進行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的,出讓人與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掛牌成交價不含土地契稅,對建設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按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另行繳納。全部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繳清后,予以辦理相關不動產權證書。
(二)報價(不低于底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加價幅度均為*元的整數倍。
(三)建設工期: 地塊建設工期為36個月,自交地之日起12個月內開工建設;總建設工期自開工之日起計算。
(四) (略) 置方式:競得者競買保證金按起始價的20%轉作合同定金(不計息),剩余競買保證金轉作土地出讓金;未成交者在地塊成交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回保證金(不計息)。
(五)簽訂出讓合同和支付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合同簽訂時間:《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后1個月內。
土地出讓金支付時限:地塊成交價款于出讓成交后1個月內付清。(六)土地交付時間和交付狀況:
本次出讓地塊掛牌成交后,競 (略) 自然資 (略)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簽訂后2個月內現(xiàn)狀交付;場地平整由競得人自行負責,地下管線、地下障礙物等均由競得人負責勘驗,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妥善解決。
(七)競買約定
1. 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xiàn)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 (略) 自然資 (略) (略) 書面提出。
2. 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xiàn)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出讓文件和現(xiàn)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八)其他事項詳見《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 (略) 上交易規(guī)則(試行)》《 (略) 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tǒng)手冊》和出讓文件。
具體聯(lián)系方式如下:
聯(lián)系地址: (略) 灣 (略) 北側
聯(lián) 系 人:陶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53-*
(略) 自然資 (略) (略)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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