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的名稱 | 杭州市濱江區(qū)長河街道月明路1101號一層房屋5年租賃權 | 標的編號 | HJS2026ZL0091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1-19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6-02-13 |
| 出租底價 | * 元/年 | 房屋 (略) | 浙江省, (略) , (略) |
| 標的是否存在抵押情況 | 是 | 權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優(yōu)先承租權 | 否 |
| 聯(lián)系人 | 陳女士、于女士 | 聯(lián)系電話 | 0571-*、* |
| 聯(lián)系地址 | (略) (略) 香樟街2號泛海國際中心A座27樓 | ||
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 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 房屋名稱 | (略) (略) 長河 (略) 1101號一層房屋 | ||
| 坐落位置 | (略) 長河 (略) 1095號、1097號、1099號、1101號、1103號、1105號 | |||
| 不動產(chǎn)登記號/房產(chǎn)證號 | 浙(2018) (略) 不動產(chǎn)權第*號 | |||
| 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 1575.24 | |||
| 房屋用途 | 商服用地/非住宅 | |||
| 不動產(chǎn)分類 | 商業(yè)用房 | 其它權力情況 | 抵押 | |
| 使用現(xiàn)狀 | 出租 | 是否存在優(yōu)先承租權 | 否 | |
| 其他披露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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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 出租條件 | 出租底價 | *元/年 | |||
| 出租面積(㎡) | 65 | ||||
| 租賃期 | 5年 | ||||
| 起租日 | 實際交付之日 | ||||
| 免租期 | 1個月,裝修免租期以實際交付之日起算,免租期租金在第一期租金支付時予以扣除。裝修免租期計入總租賃期限,承租方無需向出租方支付免租期免租租金。 | ||||
| 租金支付要求 | 半年一付 先付后用 | ||||
| 租金調整方式 | 租賃期內,房屋租金前兩年不變,第三、四年租金在第二年年度租金基礎上遞增3%、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年度租金基礎上增長3% | ||||
| 履約保證金支付要求 | 首年2個月租金計 | ||||
| 水電氣物業(yè)費等費用的約定 | 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
| 出租用途要求 | 不得從事足浴、重餐飲業(yè)態(tài)及其他擾民行業(yè)。除屬地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明令禁止經(jīng)營的業(yè)態(tài)外,其余業(yè)態(tài)經(jīng)行政審批后為準。 | ||||
| 是否允許裝修改造 | 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本項目經(jīng)依法展示后舉行,標的以現(xiàn)場實物展示為準,意向承租方應當詳細閱讀本項目所涉及披露內容,有責任自行了解標的的狀況,認真進行現(xiàn)場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標的的現(xiàn)場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自愿承擔一切交易風險。 2、意向承租方須書面承諾: (1)同意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攜帶報名時上傳的主體資格證明等相關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現(xiàn)場確認和簽署《成交通知書》、《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合同文件;并在《成交通知書》、《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合同文件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杭交所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和交易服務費等交易資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2)同意經(jīng)出租方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承租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和首期租金全部劃轉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3)出租方對于租賃業(yè)態(tài)的要求僅系按照整體經(jīng)營目標設定,不構成出租方對于滿足該業(yè)態(tài)的任何實質或預期承諾。意向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租賃房屋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yè)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guī)定進行充分自核。意向承租方參與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yè)開設審批(包括房屋規(guī)劃用途和房屋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xù)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xù)開設的各項經(jīng)營風險,意向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4)已知悉并同意:租賃房屋不動產(chǎn)權證證載權利性質為出讓/存量房產(chǎn),用途為商服用地/非住宅。承租方在該租賃房屋內開展及經(jīng)營其業(yè)務前,應向政府主管部門取得所有必要的執(zhí)照、批準或許可證等,自行辦理相關的許可證及相關登記文件,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承租方應確保該執(zhí)照、批準或許可證在租賃期限內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該執(zhí)照、批準或許可證的規(guī)定。承租方承諾對上述租賃房屋權證證載的地類用途和租賃物業(yè)現(xiàn)狀、設施及物業(yè)環(huán)境有充分了解,并且,承租方在該租賃房屋的經(jīng)營活動不得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必須確保其經(jīng)營的合法性,否則,承租方將承擔因其不正當經(jīng)營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5)已知悉并同意:租賃期內,承租方可以轉租,在獲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進行轉租行為。 (6)已知悉并同意:若因承租方違約或承租方原因導致《房屋租賃合同》提前解除或者終止的,承租方應無條件補繳免租期租金。 (7)已知悉并同意:承租方與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樣本)為準。 3、本次房屋租賃權的交付,在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進行。具體如下: (1)實際使用人獲得出租標的的,承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且按約付清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交易服務費后即視為交付完畢。 (2)實際使用人未獲得出租標的的,承租方按約付清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交易服務費等交易資金后,由出租方在實際使用人騰退后將租賃房屋交付給承租方,實際使用人的清退時間難以確定,出租方不承諾具體交付時間。承租方應同意等待租賃房屋的清退,直至出租方實際交付止,同時,不提出任何附加條件或修改已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實際交付時,由承租方和出租方補簽房屋移交確認書,以實際交付之日為起租日。自承租方所有款項付清之日起超過三個月,出租方仍未將租賃房屋交付給承租方的,承租方可要求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已付的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將不計息退還,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務費不作退還。 承租方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下自愿清退租賃房屋的實際使用人的,出租方給予協(xié)助。在租賃房屋的清退過程中,承租方提出的任何附加條件或需要修改已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出租方不予支持。 (3)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權延期交房,租賃期限按實際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租期起算,不再順延。 (4)交付按移交時現(xiàn)狀進行,不保證裝修、裝飾物的完好。 4、本項目成交的,承租方需支付以首年租金成交價1.5%計的交易服務費。 |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
| 踏勘安排 | |||||
| 展示時間 | 信息披露期間(請?zhí)崆邦A約) | 展示地點 | 標的現(xiàn)場 | ||
| 聯(lián)系人 | 陳立建 | 聯(lián)系電話 | *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是 | |||
| 交納金額 | * 元 |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時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
| 處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況時,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先用于補償杭交所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出租方的經(jīng)濟補償金,保證金不足以補償?shù)?,相關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承租申請的; (2)產(chǎn)生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競價期間均不報價的; (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合同文件的或未按約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和交易服務費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5)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guī)則情形的。 2、《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合同文件簽署當日,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依次沖抵履約保證金、首期租金和交易服務費;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確定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以劃出時間為準)。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競價方式
| 競價方式 | 在線報價 | |
| 在線報價 | 自由報價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時至15時 |
| 延時報價周期 | 5分鐘 | |
| 是否專場 | 否 | |
| 加價幅度 | 5000元 | |
房屋出租在線報價交易須知
一、本《在線報價交易須知》(以下稱“《須知》”)依據(jù)杭州產(chǎn)權交易所(以下稱“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規(guī)則》、《在線報價實施辦法》,并參照《企業(yè)國有產(chǎn)權轉讓股東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操作細則》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參加本次在線報價活動,應當知悉并遵守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規(guī)則》、《在線報價實施辦法》和《企業(yè)國有產(chǎn)權轉讓股東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操作細則》的規(guī)定,認真閱讀本《須知》并接受其全部內容。
三、本次在線報價活動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統(tǒng)——杭交所旗 (略) 站(以下稱“產(chǎn)金所”,http://**),意向承租方應當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錄產(chǎn)金所完成用戶注冊和實名認證,了解并掌握相關操作指引。
四、 (略) 站(https://http://**)和產(chǎn)金所展示的標的名稱、圖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關信息等系根據(jù)出租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發(fā)布,屬于一般性介紹,僅為參考性說明,不保證標的的品質和真?zhèn)危粯嫵蓪说牡臓顟B(tài)、品質和瑕疵等的擔保。意向承租方應當謹慎判斷,并自行承擔交易風險。
五、本項目按標的現(xiàn)狀進行競價,意向承租方應當詳細閱讀本項目信息披露內容,對標的認真進行現(xiàn)場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材料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信息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標的的現(xiàn)場踏勘,表明已認可并自愿接受標的現(xiàn)狀及瑕疵,且自愿承擔一切交易風險。
六、報名程序:
(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時前,進入意向標的詳情頁面,點擊“報名并交納保證金”按鈕,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符合承租資格條件的申請材料(復印件需簽字蓋章),完成報名登記:
1、主體資格證明文件:法人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非法人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登記文件和負責人身份證明;自然人(或個體工商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或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和經(jīng)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2、內部決策及批準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供章程或協(xié)議等和內部決策文件,如需上級批復的,需提交上級批復文件。
3、承諾函。
(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時前交納交易保證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賬戶(戶名:杭州產(chǎn) (略) ;開戶行: (略) 民中心支行;賬號:*5899)為準,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時前進入產(chǎn)金所的個人中心——參與項目,完成交易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
如為專場項目,可以根據(jù)意向標的數(shù)量交納相應的交易保證金份數(shù)。
(三)激活報價資格。
承租申請材料審核通過且按時完成交易保證金確認付款的意向承租方,應當在報價截止前登錄產(chǎn)金所激活報價資格,報價資格激活后即成為競買人。
七、競買人應當在信息披露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登錄產(chǎn)金所進行報價:
(一)在線報價的起始價為轉讓標的的轉讓底價。
(二)在線報價采用加價的方式進行,各競買人每次的有效報價為當前報價加上加價幅度的整數(shù)倍(首次報價不低于起始價)。
(三)在線報價活動由自由報價期和限時報價期組成,自由報價期結束即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期由限時報價周期組成。
自由報價期內,競買人的每次有效報價隨即成為當前有效報價。進入限時報價期后,在一個限時報價周期內出現(xiàn)新的有效報價的,則進入新的限時報價周期;在一個限時報價周期內未出現(xiàn)新的有效報價的,則當前有效報價方為該次在線報價活動的最高報價方,該最高報價方即為承租方。
設定為專場項目并行報價的,競買人對專場項目中的所有標的同時開始報價;設定為專場項目串行報價的,競買人對專場項目中的標的按序號先后報價。競買人的最高報價(含已競得標的)對應的標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份數(shù)。
(四)優(yōu)先權人參與在線報價的,在競價階段可以行使優(yōu)先權或直接出價。行使優(yōu)先權的,優(yōu)先權人以當前最高報價的相同價格出價。
(五)標的設有保留價的,競買人的最高報價大于或等于保留價方可成交。
八、在線報價成交的,承租方應當通過產(chǎn)金所取得《成交通知書》。
九、承租方應當按照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賃合同》(樣本)與出租方簽約。
十、交易服務費發(fā)票由杭交所開具。
十一、出租方有權在在線報價活動開始前撤回轉讓標的,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二、競買人應當對其參與在線報價的注冊帳戶的安全性負責,任何使用競買人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入產(chǎn)金所的用戶,在產(chǎn)金所中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競買人本人的行為,由競買人負責。
十三、因競買人下列行為所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未及時關注杭交所發(fā)布的在線報價活動相關信息的;
(二)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帳戶無法激活或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的;
(三)由于競買人自身的終 (略) 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報價的;
(四)在線報價活動的時間以系統(tǒng)時間為準。由于競買人自身終端設備時間與系統(tǒng)時間不符而導致未按時參與報價的。
(五)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報價不成功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tǒng)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杭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杭交所將視情況組織繼續(xù)報價或重新報價,并通知各競買人。繼續(xù)報價或重新報價的方式如下:
報價記錄可以恢復的,以中斷時的最高報價為起始價繼續(xù)報價;報價記錄無法恢復的,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重新報價。繼續(xù)報價或重新報價時將進行不少于3個小時的自由報價,且本項目累計的自由報價期的時間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約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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